一到四住心,是安住所緣的過程。
我們修禪定必須要有「所緣境」。所謂「所緣境」就是在心裏模擬、想像一樣東西,然後用心釘住這個影像,不讓它晃動、消失,這個影像就叫作「所緣境」。所緣境當中,對治散亂心最有力量的就是「數息觀」;「不淨觀」則對治五欲、情欲最有力。佛陀稱這兩種法門為兩種不死的甘露藥,或者「兩種甘露門」。大家以後修定要選擇所緣境時,要看你自己那一方面的煩惱比較強,就用那一方面的所緣境去對治、降伏煩惱。
一、內住 (這是修定的第一個階段)
攝心守意,定住在所緣境上。「住」的意思就是安定、固定在一個位置的意思。過去心都是向外,
現在把心向內,鎖定內心的所緣境。心向外追求,向外奔馳,就叫做「出心」。修行者是不可以
「出心」的,應該要「安心」,要把心收回來,不讓他向外跑,這叫做「收心」。
二、續住
當要把心向內安住時,就會發現念頭紛飛。種種念頭不斷浮現出來。合你意的就會一直想下去。
沒有多久內心的習氣又開始作祟,所以念頭又跟著散亂起來,沒法說靜就靜,因此一次又一次的
把散亂的心再拉回到正念上,繼續想盡辦法使心停留在所緣境上。這種陸陸續續的使心安住的過
程,就稱為「續住」。
三、安住
讓散亂的心能慢慢適應在此修道環境裡。對於外面那些五欲,以及障礙禪定的五蓋(貪欲、瞋恚、
昏沈睡眠、掉舉惡作、疑)等能夠逐漸降伏,心就能安住在所緣境上,即稱為「安住」。修習
到這,能做到妄念一起,心一外散,就立即覺了,攝心還住於所緣中。
四、近住
慢慢的,心意常在所緣境上,頂多是在所緣境的附近打轉。比起第三階段的「安住」更加進一步,
心念不會再向外馳散。頂多念頭起來以後,大概很快就可以把它拉回來,心思一方面在所緣境上,
另一方面還在想以前的事情,但仍然離所緣境不遠,因為妄念將起,就能預先覺了,先為制伏。
如此,心能安定住於所緣,不會遠散出去,所以叫近住。
五到七住心,是降伏煩惱的過程。
五、調順
已生善令增長:心裏所起的善念或已經做的善行,持續的令它增長,加強它的功效。
未生善令生起:應該有這樣的發心、這樣的善念,但老是不發,所以要使它生起來。
已生惡令斷除:已生的惡念要立即斬斷,不能讓它繼續生長、膨脹。
未生惡令不起:未生的惡念不使它發展起來。惡念一動就不能任它滋生下去,要立刻消滅它。
所以外境的強烈誘惑力一旦現起,就用禪定來「調」御自己的身心,使它隨「順」所緣境,以靜
制欲,內心柔和調順,不會因這些相的誘惑而散亂,這就是禪宗所說的「明心見性」當中的「明
心」階段,所以稱為調順。
六、寂靜
前面第五調順是指內心能夠調伏外境的誘惑力,順入所緣境。到了第六住即是心念寂靜的階段,
這時已經開始有定力,完全可以扣住所緣境。所以不相應的雜念、妄念一現起,當然能夠明白的
分別,並且清晰地斬斷它。因此這個階段專門在分別內心的起心動念究竟是好是壞、是清淨是雜
染、是正是邪?
而三法印當中的「涅槃寂靜」是形容聖者進入禪定以後,斷除煩惱時所體証的涅槃境界。但這裏
的寂靜則是指還沒進入禪定之前,只要我們內心第八意識的這些過去種子一冒出來,就能夠立刻
發現。到這,內心是寂靜了,如中夜的寂無聲息一樣,但並非涅槃的寂靜。
七、最極寂靜
第六「寂靜」是念頭一起時,內心還在模擬兩可的階段,還在分別它究竟是不是雜染的、是否合
心意的?還在戲論「要或不要」?無法用智慧來當下斬斷這些妄念。到了第七「最極寂靜」的階
段,警覺性更高,念頭一動時,馬上能夠停止、降伏妄念,不讓它繼續的醞釀下去。修到這個階
段時,心念幾乎都在所緣境上。上面的寂靜,還是以靜而制伏尋思等煩惱,還不是沒有現起。現
在能進步到,尋思等一起,就立即除滅。
八、專注一趣
心已安住,不受內外不良因素所動亂,臨到了平等正直持心的階段。就此努力使心能專注於同一,
能不斷的,任運的(自然而然的)相續而住。即心念完全專注在一個定點(所緣境)上。
九、等持
一般沒有修禪定的人心裡頭會有一些上下起伏。碰到喜愛的就一直想,心思不斷地「上揚」;累
了就迷迷糊糊,沒有智慧,一直要打瞌睡,「昏沈」下去,所以說內心「不平等」。而修習禪定到
第九住這個階段,能使心念保持平靜、平等的狀態,既沒有微細的上揚、掉舉、亂紛紛,也沒有
微細的昏沈、黯昧,所以是一個平等的狀態。能夠照這樣持續下去,即稱為「等持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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